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