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 材料垃圾组(包括玻璃、磁性或非磁性金属、废纸、橡胶、塑料); 有机垃圾组(厨房垃圾、生物垃圾); 无机垃圾组(炉灰渣、砖瓦、陶瓷等) 有毒有害垃圾组(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杀虫剂容器、过期药物、医疗废物及废电视机、电话、电脑等废旧电器的电子垃圾)。
可回收 不可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