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派遣就业???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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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洛小柒°
____洛小柒° 2023-03-1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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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 08:57

    派遣就业,即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实现就业,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63、6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派遣就业,即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派遣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95年开始国家教委《关于启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1995〕31号),明确规定为“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并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含委培、定向、自费生)以及列入国家电大普通专科班招生计划的学生。”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普通中专生,落实了工作单位的,也可取得由省内统一制发的“毕业生报到证”。除此之外,其他人不具备取得本证的资格。成人高校、高等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后,有工作单位的回原单位工作,没有工作单位的自谋职业或办学单位推荐就业。

    派遣就业指的就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就业方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劳务派遣”型就业“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你所说的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等,即劳动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根据用工单位或称“要派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用工协议。派遣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法》有关用人单位的义务。这就是所谓的派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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