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三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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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齐⌒
∮狂♀齐⌒ 2023-03-16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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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6 20:09

    1、不要单独见面。

    2021年1月8日,湖北阳新县阚某芳在离婚案审理期间和工作人员到丈夫住处查看财产,工作人员离开后,她被丈夫用斧头杀害。

    2020年,阚某芳曾***离婚,被判不离。丈夫威胁“离婚就要你死”,她为此写下遗书。

    离婚中受到死亡威胁后,千万不要给对方行凶机会。如果是必须要见面,也要找身强力壮者陪同,并做好自护准备。


    2、不要分手时的“浪漫”。

    四川某妻子要离婚,丈夫不同意。见妻子态度坚决,丈夫提出离婚前最后抱她一下。

    当妻子被丈夫抱住后,丈夫一口咬掉了她的鼻子。

    河南某丈夫要离婚,妻子见争吵无效,提出最后温存一下再分手。亲吻中,丈夫被妻子咬掉舌头。

    如果铁了心要分手,与对方再有身体接触十分危险。

    3、不要贪恋身外之物。

    2019年,江苏淮安男子王某与李某结婚,付女方彩礼5万元。见夫家太穷,李某最初只同意与丈夫每月同居一天。后来,李某提出离婚,王某要求退回彩礼。

    7月28日,王某到岳父家讨要彩礼,李月称给她家彩礼的目的是结婚,她已与王某结婚,彩礼不应该退。一怒之下,王某杀害了李月家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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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6 20:11

    一 忌将各自的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存在一种风险,要是一方有隐瞒自己名下的财产,协议中又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自己所有,那么离婚后知道另一方有这些隐瞒的财产,也很难再要求分割。

    二 离婚后孩子不管踉男方还是女方生活,户口必须马上转过去,姓氏能改的马上改,不要留有后患。否则以后可能会遭到对方百般刁难。所有必要的时候不给对方留下可乘之机。

    三 忌只约定义务不约定违约后承担责任。建议在协议离婚时,除了约定义务外,也要约定违约后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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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6 20:12

    一、分割共同财产时笼统约定


    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只是简单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虽然省时省力,但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风险。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刻意隐瞒自己名下的财产,而协议中又约定了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使离婚后另一方知道了这些被隐藏得财产,也很难再要求分割,法院会视作夫妻双方已经对这部分财产进行了处分。


    二、忽视户口迁移问题


    离婚后户口迁移包括夫妻一方户口的迁移,以及子女户口的迁移。户口迁移是离婚协议书中容易忽视的问题,也是离婚后纠纷中的难点问题。例如,孩子的户口登记在男方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未提及孩子户口问题。等孩子长到要读书的年龄时,女方要求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女方处,男方却百般刁难。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因此,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对户口迁移进行约定。


    三、只约定义务不约定违约责任


    很多夫妻会考虑到应当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的义务,比如配合过户义务、支付补偿款义务,但却没有为这个义务附加一个惩罚措施。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房屋补偿金40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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