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的核算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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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P_erhaps
_P_erhaps 2023-03-17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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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 09:04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帐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转销该项长期借款的溢折价和***费用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费用);转销的溢价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1.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2.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我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用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企业取得长期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长期借款——本金”账户;如果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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