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费肿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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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KayZ_
_KayZ_ 2023-03-2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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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2 09:53
    综合计算工时制,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1.5倍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倍支付加班费。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年正常班时间是2088小时。年薪=36680.42元-1870元=34810.42元每小时加班费=34810.42元÷年正常班2088小时×1.5倍总加班费=34810.42元÷正常班2088小时×1.5倍×859小时加班=21481元应补加班费=34810.42元÷正常班2088小时×1.5倍×859小时加班-已给加班费1870元=19611元您好,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按批准的计算周期实施。2、如果超过计算周期内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计算。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3、超过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会按照1.5倍来支付,而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则按照3倍来支付。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保证员工有1天休息时间。只要不违背,应该可以吧。既然你们公司实行以季度为计算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你们的加班时间计算方式应为:(365-104-11)*8/4=500小时,也就是说你公司员工每个季度工作时间超过500小时外都应计算为加班。 周六、周日工作不再依加班时间统计,仅以工作时间统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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