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提存财物或价款。因此,人民*可以对第三人的债权依法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