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伤赔偿标准中所指的本人工资是指其本人在职时的工资还是指当地的人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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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之最
___之最 2023-03-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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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2 22:01

    你好,我是建筑工做钢筋的因工作中从架子上掉下来致右手手碗远端骨折,治疗采用的是内固定术,一T型钢筋和7颗钢钉,还有一颗钢针插在那里,医生说这种情况会留下后遗症请问我这种情况评残能在几级。谢谢急急

    我在休工伤假,之前的工伤津贴是2000元,可是从4月开始就给1000了,我之前的工资还1400--1800呢。公司人事说工伤保险有变动,可我的工资条却没有任何变化。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

    本人工资指受伤时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不足十二个月按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全省职工 平均工资计算

    是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统筹地区平均工资300%的,按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平均工资的60%的,按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可见,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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