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照你公司规定,应该2010年8月12日—2010.12.31可以休3天,2011.1.1-2011.12.31可以休4天,2012.1.1-2012.12.31可以休5天;但是,你们单位如果按照劳动法规来说,是不对的!正确的是:1、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根据你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假如你是2009年毕业的学生,到2010年8月12日后可以休5天,2012年1月1号后,也可以休5天;3、不过,有的公司如果你中途离职,会根据当年服务时间给你折算年假天数的:(当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