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后地税***是否还可以使用

默认分类 未结 1 478
0海绵和派大星0
0海绵和派大星0 2023-03-17 14:27
相关标签:
1条回答
  • 2023-03-17 15:29

    问题:电信业营改增后地税 {MOD}是否还可以使用?   解答: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普通 {MOD}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适用于电信业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 {MOD}”、“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 {MOD}”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启用。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为过渡期,国税局监制 {MOD}和结存的地税局监制 {MOD}允许同时使用;2014年9月1日开始,地税局监制的 {MOD}停止使用,全面使用国税局监制的 {MOD}。   电信纳税人因“营改增”试点领用的国税局监制的普通 {MOD}自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之日起启用,不得提前开具。

    0 讨论(0)
提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