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撤回再审申请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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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糯米粑粑0
0糯米粑粑0 2023-03-1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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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 18:14

    当事人在再审中申请撤诉,经再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 但是,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1、有新的证据,足以***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第四

    撤诉即是把案件回归了最开始的状态,相当于没有***过,法院并未实体审理完结该案件,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法院并没有做出有效判决,可以就撤诉的事实直接提***讼,不需要通过再审程序来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可以,再审案件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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