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也不赔偿也不让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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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42_mrB
__42_mrB 2023-03-1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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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8 13:56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合同到期后,选择不和劳动者续签合同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允许此种情况存在的,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的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不违法的,但单位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代表公司默认。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

    所以你不用主动问,公司不和你签,对你有好处:付二倍工资或成为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如果还想再这个公司做的话,不要要求二倍工资了。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之前不赔偿的话,那个这个他没有说钱,那就是无固定的胡固定期限的合同呗,只要给你发工资,不给工作,不给发工资

    这公司是打算让你自离啊?找下家,同时要求补偿。

    可以先找公司领导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调解,可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你可以让他赔偿,不肯可以到劳动局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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