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两样东西的确不是规定依据。1981年即是学校分配工作,也是按当地当年劳动局计划招工指标分配的,你档案中就应该有当年当地劳动局计划指标招工登记表,有入厂登记表,这是确定你所有制身份,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依据。没有这东西,任何记录不好使。学校无权确定你的特工,是否特殊工种,必须有劳动局报备、现在是社保报备,档案中有详细特殊工种记录,并达到规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没有这些东西其他都是浮云,不好使。你要想解决该纠纷,只有到社保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胜诉的可能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