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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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时光机器0
0时光机器0 2023-03-18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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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8 22: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产品介绍:依据您投保的产品,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本车损失、第三方的财产、人员的损害提供赔偿,解除您出行的后顾之忧。保障期限:一年保障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全车盗抢险产品介绍:简称盗抢险,向您提供的是机动车丢失的风险保障。保障期限:一年保障范围:对机动车被***、抢劫的全车损失或因此造成的部分损坏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损失险产品介绍:简称车损险,向您提供的是机动车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本车损失的保障。在投保本保险后,您还可以投保车损险的附加险产品,以全面保障您的爱车。保障期限:一年保障范围:机动车受到碰撞、倾覆、火灾、***、暴风、暴雨、雹灾、雷击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时,对本车损失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产品介绍:简称三者险,向您提供的是机动车在使用中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障,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在投保本保险后,您还可以投保三者险的附加险产品,以全面保障可能承担的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保障期限:一年保障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产品介绍: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或乘客的人身伤亡的保障。保障期限:一年保障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对驾驶员或乘客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险承保标的范围:中国境内的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投保本保险,作为被保险人。主要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从事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或管理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可选附加条款: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停车场责任条款、火灾和***责任条款、急救费用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社交或体育活动责任条款等。雇主责任险承保标的范围: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可投保本保险,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主要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九)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复发;(十)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可选附加条款:紧急运输费用条款、特殊天气条款、临时海外工作条款、24小时人身意外伤害扩展条款、每日住院现金保障条款等。 团体人身意外险产品特点:提供身故、残疾双重保障,使企业完善对员工的风险保障。主要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保险人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可选附加条款: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体烧烫伤伤残,保险人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而实际发生了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负责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骨折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而造成本合同所附“骨折类别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180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对每次住院天数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起,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重症监护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且必须入住重病监护病房,保险人按该被保险人实际的、必要合理的入住天数计算给付意外重病监护津贴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条款保险期间起始之日起九十日后(续保者不受九十日规定的*)初次罹患疾病,保险人就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已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实际医疗费用,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团体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医院进行必要的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合同保险期间起始之日起九十日后(续保者不受九十日规定的*),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列25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意险产品特点: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包含意外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费率低廉。主要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保险人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而实际发生了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负责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国内水路陆路运输货物保险承保标的范围: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一)基本险: 1.因火灾、***、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海洋货运险承保标的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 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人。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 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 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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