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与单位签订三年合同,2012年7月到期我是否需要提前一月写辞职报告,需要赔偿培训费吗,我是工伤职工,鉴定为10级伤残
如果你不打算续签,不需要写辞职报告,只是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声明。如果公司不和你续签,你不要写辞职报告,公司需补偿你。合同到期后不需支付赔偿费。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项可根据所在地区确定,具体拨打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