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间,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求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