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目前执行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对住宅的套型的使用面积有规定,规定如下:1、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2、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注:套型一般也称为户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