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
根据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只要带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离婚协议、双方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
今年开始,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增设离婚冷静期。
2、婚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离婚财产分割新增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4、新增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5、新增法定离婚理由。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