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有哪些风俗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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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格子er
___格子er 2023-03-1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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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9 17:58

    风俗习惯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三月三日或二月二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侗族婚礼禁忌:(1)忌同姓结婚。(2)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3)属相相冲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龙怕虎、马怕牛、金鸡见犬泪交流之说)。(4)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亲。(5)忌寅年婚嫁。(6)忌接亲时碰见孕妇、丧事。(7)新嫁娘忌在半路说话。(8)新娘进新郎家门时忌碰见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则不睦。(9)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实。10)已嫁之女,回娘家时忌开禾仓、拿炊具。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日常食俗  四餐之中中间两餐为正餐,以米饭为主食,一般在平坝地区的侗族吃鱼米饭,山区的侗族鲎食糯米。糯米性粘,多用来做成粽子、糍粑、糯米饭团。既能抗饿,又便于携带,而且不易变馊,倍受侗族喜爱。侗族地区的糯米很多,有红糯、黑糯、白糯、长须糯、秃壳糯、旱地糯和香米糯等7、8种,其中香米糯有糯米王之称,有“一家蒸饭,全寨飘香”之誉。侗族日常蔬菜十分丰富,除鲜食南瓜、苦瓜、韭菜外,大部分腌成酸菜。如:酸黄瓜、酸萝卜、酸刀豆、酸蕨菜等。侗族日常菜肴以酸味为主。不仅有酸汤,还有用酸汤做成的各种酸菜、酸肉、酸鱼、酸鸡、酸鸭等。相传腌酸菜始于宋代,历史上有“南人以老鱼为鮓,有十年不坏者”的记载。民间经常食用的虾酱也多以坛制作。制作虾酱时,先将生虾与辣椒面拌合,捣碎,再加粥、豆粉、牛姜末、桂皮和盐,搅匀入坛,发酵后即可食用。食用时再以油煎炒,其味鲜酸酥辣,最能开胃佐饭。腌鱼腌渍时间越长,其味越醇。制作腌鱼以入冬最佳,其时草鱼入冬寒后,处于半休眠状,不再吃食,腹内粪便较少,肌厚***,最适合腌制酸鱼。鱼虾除大量酸食外,亦常鲜食。特别是在每年放塘时,鱼虾较多,常用草鱼做鱼羹(侗语更坝)。制作鱼羹时,去鱼内脏,用茶油煎炒,然后对入适量的清水煮沸,加糯米粉,熬成粥状时,加盐,即可食用。置办酒宴时,以鲜炒鲤鱼、鲫鱼为贵。侗族地区还有以稻田养鱼之习,每年栽秧后,便把鱼苗放入稻田,秋收季节稻谷金黄,鱼苗已长成大鱼,届时一面收稻,一面捕鱼;并当即在田边烧起篝火,将捉到的鱼洗净去鳞,用树枝或竹棍穿起,放在炭火上炙烤,直到***黄飘香,用手撕着鱼片,蘸盐和辣椒食用,不仅鲜香可口,而且别具情趣。  民族禁忌  户内供奉祖先的神龛,为最神圣之处。一切凶器,刀、松、剑、戟、戈、矛、弓、弩,甚至棕索,都不准放置其上。否则,为对神大不敬,会招致惩罚。寨内举行祭礼活动期间,禁忌外人入寨。禁忌标志为用斑茅草打4个结,结成十字,悬于寨子口处。

    “月也”,是这一村 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侗族婚礼禁忌:1)忌同姓结婚。2)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3)属相相冲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龙怕虎、马怕牛、金鸡见犬泪交流之说)。4)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亲。5)忌寅年婚嫁。6)忌接亲时碰见孕妇、丧事。7)新嫁娘忌在半路说话。8)新娘进新郎家门时忌碰见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则不睦。9)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实。10)已嫁之女,回娘家时忌开禾仓、拿炊具。[2]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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