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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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七夜听雪0
0七夜听雪0 2023-03-2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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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0 22:06

    1、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所以该、《内部承包协议》为无效合同;2、对与转包方的合理主张,*应于采纳,因此孙可以成为本案原告;3、*应判谴责鼎盛公司、山水公司之过错,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4、工程造价可委托当事各方可以接受的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价格鉴定,该所出具的造价报告应为确定的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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