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述说的情况,当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是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的,且都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合同有效并不等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我国的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去相关部门登记予以公示,所以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房屋的所有权仍是吴某,但是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吴某现在不协助过户,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要求吴某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承当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依据合同法和物权法,你***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权过户手续,判决后依据判决书去房产权办办理房产权手续,你的事就解决了。上次这个事也是你提的吧,上次都回答了。
一、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吴某有权要求买房按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然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要求判决合同有效。
三、吴某可以凭法院判决书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1999年尚无《物权法》,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合同有效,吴某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但是吴某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物权高于债权。房屋所有权以房产过户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