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中的19条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议你马上治疗。大学毕业时如果还不康复,找工作很难。我在我的空间谈了谈,有空来看看。
你说错了,不是“携带乙肝基因”,而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报考的专业是:
1、军警类专业,如:军校(学院)、警校(学院);
2、医学类;
3、烹饪类;
4、需要有体力支持的专业(如地质石油堪探、海员等)